为进一步改进施工图审查供给方式、优化图审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意见》(浙建(2016)14号)精神,自2017年5月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统一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业主单位须向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二楼223窗口提出申报,统一受理。 特此公告。
海宁市住建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