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市场监管局
欢迎您访问海宁市场监管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今日天气: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消费维权>> 消费维权

【维权案例】洗浴当中不慎摔伤 商家赔偿两万多元

        气温逐渐降低,各大休闲浴场进入经营旺季。近日,消费者宋先生在宁波四季钱汤温泉洗浴中心消费时,由于洗浴场所存放鞋柜的基础设施存在缺陷,导致宋先生摔伤并住院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左筋骨骨折、左胸壁挫伤、右侧膝关节挫伤积液。
  事后,宋先生要求洗浴中心赔偿3万元,洗浴中心认为赔偿费用过高,双方对赔偿标准难以达成一致。宋先生于是通过12315平台向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求助。
  鄞州区姜山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反映情况属实,并进行了调解,由于涉及金额较大,为避免再次申诉情况的发生,确保申诉处理的公平、公正,调解时还邀请区法院法官到场共同处理。调解人员指出,因设施不完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范等过错,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宋先生在浴场洗澡,双方已形成消费和服务关系,浴场虽未与顾客约定服务内容,但根据行业要求和交易惯例,浴场负有提供安全服务的义务,虽已张贴警示标语,但责任仍在。作为消费者,本身也有确保自身安全的责任。
  最后,经调解,浴场经营者向宋先生赔偿2.05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浴场消费时,要查看浴场经营资质、卫生状况、消毒设施、安全设施等情况。饮酒或感冒后洗浴最好有人相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最好有选择地去浴场消费,随身携带应急药品。纠纷发生后,要注意保存好浴场消费、医疗等凭证,以作为维权证据。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海宁市市场监管局
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埭路3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