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481执3924号之三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0481执3924号之一,现将海宁紫江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市支行坐落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北庄东路3-1号的不动产权利【房屋所有权证:海房字第00379376、00379377、00379378、00379379、003793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海国用(2015)第09658号、房屋他项权证:海房他项字第00142507号】予以注销,其证书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