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海宁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12月底,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2家次,出具《现场检查记录》9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93份,发现事故隐患1274个,完成事故隐患整改1187个,立案27起。二、主要工作(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1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回头看”。2月,开展了蔬菜腌制行业有限空间排查整治,以及雨雪冰冻天气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3月,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油漆店等危化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整治,协助住建局开展燃气使用单位违法非法行为专项检查;同行业科办理盐官旅游度假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配合综合执法局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专项执法行动。 3月23日,与海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执行庭对接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相关事项。(2)开展了制革、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涉有限空间企业22家,其中监察大队重点抽查10家,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现场检查记录》10份,企业隐患按期整改率100%。在检查的同时,印发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1400套共2800张,分发给企业张挂。(3)根据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市局联合发文要求,监察大队配合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专项执法行动。两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执法检查企业239家次,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4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起。(4)配合、协助其他部门、科室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海宁市住建局开展燃气使用单位违法非法行为专项检查;协助局行业监察科开展油漆店等危化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整治,联合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抓好职业病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排查治理等检查整治工作。(5)根据嘉兴市局、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要求,我局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联合发文,于6月25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印刷、印染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此项专项执法行动正在积极开展中。(6)对2015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回头看”工作。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2015年度开展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专项执法行动中检查的企业,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回访(检查),以督促企业持续落实责任,保证机构、人员到位并履职,确保生产安全。(7)深入开展印刷、印染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参加,各安监站主动作为,主动对接,联合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办案。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0份,《现场检查记录》79份,立案查处2家,起到了有效震慑和宣传效果。(8)G20峰会期间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行动,参与市反恐组织的暗访,开展社会治安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截止G20峰会结束,共执法检查单位111家,出动检查人数224次 发现隐患312条,隐患整改率100%,立案查处2家,行政罚款共计107000元。(二)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截至12月底,共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7起,其中已行政处罚25家(人),共计罚款283.6305万元。(三)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截止12月底,接到44项上级交办、来人来电信访(举报)工作,大部分为企业安全、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职业健康安全违法行为等问题的举报,大队接到信访(举报)后,针对实际情况,联合(配合)相关部门科室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实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