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繁重的水利建管任务,海宁市水利局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持续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多年来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的总目标。该局也连续多年获得上级和海宁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先进单位称号。
自2014年起,该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专职科室,出台岗位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监管不留死角。
该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范小东介绍,海宁市在嘉兴市范围内率先出台《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和《水利标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并顺利被省厅列入标准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名录。目前,已按时完成了32个运管工程和实现7个标化工地创建任务,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了全市水利运行工程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同时,该局创新机制深入推进监管社会化服务工作,委托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重点在宣传教育、每季度2次隐患排查整改、标化工地创建评审、协助项目验收前安全核查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近年来,该局在嘉兴市率先实施本市级《水利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突出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对参建本市水利项目的管理力度、将安全生产(质量)事故和恶意欠薪等不良行为纳入一票否决内容。《办法》实施以来,对38家以上水利施工企业开展了2次诚信考核和评级工作,约谈企业4家,书面通报2家,有效提升了水利施工企业诚实守信意识和对参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很好地规范了全市水利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