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海宁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班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正式开班。海宁市安监局全体执法人员以及各镇(街道)、经发区、旅游度假区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和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相关专家进行讲解。专家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和有关知识”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点和有关知识”两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地阐述与讲解。
培训班上,专家例举了一个涉及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落实的案例,生动地阐述了在办理类似案件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同时也介绍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移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文书制作与案卷归档等相关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
专家指出,生产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应正确把握好四种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双随机”与“选择性”执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单行法与综合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法制思维、尊重事实、注重细节、主动作为。
随着本市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升。通过本次培训班,海宁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严密性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这将有助于在今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严肃执法纪律、规范办案程序,真正对企业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